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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”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”宣贯班的通知

贵特协(函)字【2023】018号



各特种设备生产、使用、充装单位及个人:

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(总局73号令)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(总局74号令)(以下简称“两个令”)已于2023年4月4日公布,自5月5日起正式实施

根据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贵州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(以下简称协会”)第四届第二次常务理事会上征求的意见及广大会员的要求,为使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充分领会两个规定的内涵及具体要求,推动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全面准确落实安全主体责任,强化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责任,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,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,满足日常生产、工作需要,协会定于2023年12月23日上午在贵阳市(贵铝宾馆)举办“两个令”的宣贯班,欢迎各单位相关人员报名参加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加人员

(一)特种设备生产单位、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

(二)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

(三)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

(四)按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》、《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》应配备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等。

宣贯内容

(一)邀请专家或教授重点介绍该规定制定背景、总体思路、实施要点、注意事项、以及可能面临的问题与解决建议等。

、时间及地点

(一)时间:2023年12月23日(上午9:30开始)

(二)地点:贵铝宾馆(附件1)

请提前半小时报到。

、报名方式

本次宣贯自愿参加,参加的人员2023年12月17日之前通过微信描以下二维码,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


、相关费用

(一)宣贯班费用:协会会员单位300元/人(含场地费、老师讲课费、资料费),非会员400元/人(含场地费、老师讲课费、资料费)

食宿费用自理。

、交费方式

报到现场微信支付。

(二)银行转账支付(需注明:两个令的宣贯班”,报到时凭汇款凭证(复印件)领取发票)。

收款单位:贵州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

开户银行:工行贵阳金融城支行

号:240 2000 5090 1441 4356

、联系人及方式

邱望标0851-84868077 ;13985033090 

任咏梅 0851-86500233 18984171811

喻崇燕:0851-86500233 13608549287


贵州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

2023年1121


关于举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3、74令宣贯班的通知.pdf